今年四月,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以及《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为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创业营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并在全省上下引起了强烈的积极反响。出台这些政策要解决什么问题?具体有些什么内容?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克江为此作了解读。
我省“十一五”创新创业政策制订出台的指导思想与以往政策相比的不同特点 这次我省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是全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以来出台的内容最重要、最系统也是力度最大的科技政策。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政策的拟订有三个方面的指导思想:一是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力求在一些重点政策上有所突破;二是汇总我省前些年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对其中一些虽已出台、但尚未具体实施的政策再作强调和细化;三是依据国务院六十条政策的基本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有益做法,结合江苏实际,在一些关键环节上进行创新。 与以往政策内容相比,这次政策的制订出台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操作性强,注重我省创新创业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面向企业,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能够操作执行;还有就是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力求更系统、更全面,对科技创新创业所涉及的若干重要环节综合予以扶持。从总体上看,这次对科技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力度是很大的,显示了省委、省政府对率先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心和气魄。
我省创新创业政策的出台受到了企业界的特别欢迎,同时企业也迫切希望能够尽快享受政策给创新带来的优惠。怎样确保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从以往实践看,政策的关键在落实。为保落实,政策不仅要订原则,还要有实施细则。因此,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省科技厅积极会同财政、国税、地税、金融等相关部门,抓紧运作,对近期内即能落实的加快落实;对需做进一步细化工作的,抓紧制订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对涉及多部门、综合性的政策,加强协调,全力推动各项政策的全面实施。目前五十条政策,除了风险投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少数方面的政策尚需进一步磋商、磨合外,其他大都已经细化或近期即将落实细化。可以说,这次不仅力度大,而且落实的进程也很快。 其中,涉及到税收优惠的十三条政策已经细化并进入操作阶段,省科技厅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对执行中的主要环节包括程序、步骤、所需材料等作了详细规定和说明,一些地方已不同程度地启动实施。
“十一五”期间全省科技创新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重点扶持的方面 这次省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内容非常丰富,包括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科技创业、改善创新创业的投融资环境和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共五十条。 涉及到对企业创新的支持,突出的主要有三条:一是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目前,我省企业的创新能力还不高,主要是创新投入不足,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70%左右。由于企业技术开发费用的支出,增加了企业成本,在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风险很大,往往谁投谁吃亏,企业增加投入的积极性不高。这次明确规定,对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实行新的税前抵扣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规定100%全额列支成本后,还可再将技术开发费的50%在企业所得税中加计扣除。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这是一项面向所有企业的普惠制政策,不管什么企业,只要投入技术开发费用,不仅可以通过税前进成本的方式给予据实补偿,而且还可通过加计扣除方式给予追加奖励。这对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减少创新失败所带来的损失意义很大。 为实施好这项政策,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联合出台的《实施细则》,对哪些属于技术开发费用以及企业如何办理都作了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科技部门对其技术开发项目先进行备案确认,然后交由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具体办理。这样既方便了企业,也易于操作,提高了效率。目前,各级科技部门与税务机关已对企业普遍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是支持企业研发机构。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关键在用人。正常情况下,企业人员工资发放受计税工资标准的限制较大,超基数发放企业是要按规定交税的,因此用人成本增加。考虑到这种情况,政策规定,经税务部门审定,企业建立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科技人员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可在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这样大大降低了企业研发机构在使用骨干人才上的成本负担。具体办理程序也已明确,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出据有关批复、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名单等有关资料直接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三是市场支持。对于企业创新来讲,给市场要比给资金更重要。政策规定,对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重点扶持的创新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政府可进行首购或订购;对省内企业研发和生产的一类新药和二类中药,优先进入医保目录。目前,省科技厅、财政厅已联合制定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每年计划认定1—2批自主创新产品,并编入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我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将优先购买。其实,这也是国际上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通行做法。
关于鼓励科技创业的内容和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促进科技创业是这次政策拟订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例如,为鼓励高校学生科技创业,政策规定,高校大学生可休学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进行科技中介服务,其所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比较优惠的政策。 为了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出来创业,政策又在改革权益分配上出了新招,加大了激励强度,规定高等学校与企业横向科研课题的节余经费,允许用于兴办科技企业的注册资金;成果完成人可享有该注册资本金对应股权的80%,学校享有20%。以股权投入方式,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股权;以技术转让方式可享有不低于转让所得的税后净收入20%;以合作方式,盈利后3-5年内,成果完成人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作为奖励。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从多方面进一步推动科技人员以自己的智慧、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政府为科技人员科技创新创业搭建有效载体平台方面的政策和具体规定 加强各类载体平台建设,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76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入孵企业6500多家。为加大对这些载体建设的支持,政策规定,对国家及省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在很大程度上大大减轻了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的负担,并将激励更多的社会机构及个人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目前,省科技厅正在对已建立的省以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这些孵化器建设单位可直接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全省现有的五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已成为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业的重要阵地。为引导其出来创业,政策还允许园内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都很大,对培育和发展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发挥有力的促进作用。 这些年来,全省在高校和企业分别建立了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这是很重要的创新创业资源,必须用好使之充分发挥公共技术服务的功能和作用。现在的问题是,在完成了初始投入后还要促使其正常运行。为此政策规定,省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省中心,经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的,省财政给予运行经费补贴或奖励。这将会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我省高技术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形成“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它们对自主创新的重要支撑作用。目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运行经费补贴工作即将开展。
关于改善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融资环境的规定 对创新投入的支持,除了政府需进一步加大直接投入外,更重要的是要引导社会更多的投入。这次政策提出,通过政府补贴奖励的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实施信贷支持。具体规定对科技项目贷款年递增20%以上的银行,省财政每年按新增科技贷款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贴。目前,《江苏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正在制订过程中。
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 人才是创新创业的第一资源。有关人才的政策主要两个方面:一是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集聚海内外一流优秀人才,政策规定,省里建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主要是培养和引进我省前沿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急需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及优秀企业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计划。 为重奖有贡献的人,政策还提出,设立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对我省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并为经济社会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进行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两名,每名奖励200万元。这也是我省第一次以这样高的奖金数额奖励有贡献的科技人员,这将激发更多的科技人才投身到创新创业的大潮中去。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开展,省科技厅已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并正式开展获奖人选推荐工作,年内将完成奖励工作。 政策的内容很多,除了上述介绍的外,还有支持创业投资、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希望广大企业和有关单位多加学习了解,使我省的这些政策能够更多更好地发挥激励创新创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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